來源:鹽田區(qū)民政局發(fā)布時間:2024-11-06
審核:審核人員收到材料后進入審核環(huán)節(jié),材料審核,并提出審核意見,對符合審核條件的,審核人作出符合的結論。對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審核條件的,作出不符合的結論,同時提出具體理由,并將審核結論告知審批人。
審批: 審批人員根據(jù)審核人員的審核結論,作出審批決定。審批決定通過的當天予以辦結并出具 《廣東省城鄉(xiāng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(簡稱低保證)》結果文書,審批決定不通過的當天予以辦結并出具《不予通過決定書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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